職業發展計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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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目的

  • 計劃自2004年起推出,提供共300小時的訓練課程,包括:Teen才再現計劃及青出於「南」培訓計劃。為協助14-24歲雙待(即待學及待業青少年) 了解自己的志向,重新啟動學習能力,從而投入工作或繼續進修。
  • 自2008年9月起由僱員再培訓局「青年培育計劃」撥款資助15-24歲的學員。

 

培訓津貼

  • 學員必須完成課程,而各科出席率不少於80%及通過評核,方能獲發培訓津貼。
  • 如學員提供任何虛假失實或誤導性資料,可被取消領取培訓津貼的資格。
  • 培訓津貼或會影響綜緩資助金額,如申請人、家長/監護人及轉介者(社工/老師/教育局缺課個案專責小組職員)有任何查詢,請直接與社會福利署社會保障部聯絡。

 

課程包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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