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劣天氣下,青年學院職業發展計劃辦事處 (下稱 "本處") 的上課安排:
每上課天一般有兩節課,上午節 (9:30am - 1:30pm) 及 下午節 (1:30pm-5:30pm)。
颱風襲港期間,安排大致如下:
颱風信號 | 上課 /考試安排 |
一號颱風信號 | 照常上課 / 考試 |
三號颱風信號 | 照常上課 / 考試 |
八號預警 /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(以香港天文台公佈時間為準)
(1)上午6:15 -- 11:00 – 發出/生效 |
上午節課堂 / 考試取消 |
2) 上午11:01或之前 – 預警/改發一號/三號信號或取消 |
下午節課堂 / 考試如常進行* |
3) 上午11:01或之後 – 發出/生效 |
下午節課堂 / 考試取消 |
(4) 上課期間懸掛 | 終止課堂 / 考試# |
(5) 上課期間預警 | 按情況## |
暴雨期間,安排大致如下:
暴雨警告信號 | 上課 / 考試安排 |
黃色暴雨警告 | 照常上課 / 考試 |
紅色暴雨警告 | 照常上課 / 考試 |
黑色暴雨警告 (以香港天文台公佈時間為準)
(1) 上午6:15 -- 11:00 – 發出/生效 |
發出/生效 上午節課堂 / 考試取消 |
2)上午11:01或之前 – | 下午節課堂 / 考試如常進行* |
(3) 上午11:01或之後– 發出/生效 |
下午節課堂 / 考試取消 |
(4) 上課期間發出 | 所有課堂 / 考試繼續進行。 (課堂或考試結束時,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,在安全情況下方讓學員回家。) |
備註:
* 學員和家長應考慮當時個別地區的天氣、路面、斜坡及交通情況及自身安全,自行決定應否回校上課或考試。
# 所有戶外活動終止
## 按上課時間及天氣情況而安排終止課堂時間
如課堂或考試因惡劣天氣或其他本處未能控制的情況而取消,本處將會安排補課或順延考試。有關補課和考試安排,本處將於復課後盡快公布,學員不得異議。
學員如沒有按以上安排自行缺課,本處並不保證會作補課安排。
學員應遵從上述有關颱風或暴雨情況下的安排,本處不會在電台、電視台另行公佈。教育局的公佈不適用於本處。